学院学术报告厅是一个具备先进的多媒体显示系统、专业音响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照明系统以及智能化的集中控制系统的独立空间,是学术交流、讲座、演讲、会议等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加强报告厅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该厅设备主要用来举办全院性学术交流、讲座、会议等活动或经院领导批准的活动,部门的各种会议及各类学生活动原则上不能使用;
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报告厅音响、灯光、显示设备的使用管理、技术支持,未经许可其他人不得自行操作设备;
三、凡使用报告厅设备的单位,需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的活动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报告厅申请表填写完整,审批核准后由使用人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所需设备派出相应的技术人员。
四、学术报告厅设备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服从管理。
五、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应协助将设备归位,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六、对于不遵守管理的单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批评并及时上报学院;
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报告厅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定期检修设备,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即时汇报;
八、控制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九、报告、会议等活动开始之前,使用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检验所用设备的准备是否齐全,效果是否满意,填写使用记录;
十、需外接其它设施设备的(如:优盘、笔记本、摄像机等)应提前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准备;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