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实训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仪器设备范围
实训室教学设备、教室教学设备(包含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录播室、演播室、现代信息化教学室)
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体制
教学设备管理试行院系两级管理机制,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教务处负责统一分配教室,各教学单位将分配的教室纳入本单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体系,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全部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教室及课桌椅维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和对各教学单位设备管理工作督导考核。
三、日常管理
第一条 各种设备、设施由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保管、维护、保养、报修等。
第二条 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的所属实训室和教室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等。
第三条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分配管理,各单位将分配的教室纳入本单位管理。
第四条 各单位每年上报教学仪器设备年度预算。
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依据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第六条 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
一、教学设施设备必须做到“保管有责、合理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用好、管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修。保证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利用率。
二、教学设备管理员必须做到小修不出门,大修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维修。
三、维修负责部门应对承揽维修的服务实体或个人提出标准和要求,并负责监督验收维修项目。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