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图书馆规定,凡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即6月10日(含6月10日)以后借出的图书,都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内(9月10日前)还书,免收图书逾期使用费。但如果您的图书在暑假(7月9日)前就已经到期,图书逾期使用费则从过期日算起(0.2元/天)。
建议您在放假前,及时归还即将到期的图书,或办理图书续借手续。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图书馆
2018.6.25
版权所有:图书馆